來源:北京商報
繼上一年度北京市城鎮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絕對量達到最高值后,在昨日北京市勞動保障局發布的2008年全市企業工資指導線方案中,工資最高上漲線和最低上漲線又均較去年有所提高,其中北京企業最低工資指導線首次確定為3.5%。北京市確定的2008年CPI漲幅目標是3.5%。
最低工資下線首次突破零增長
今年,北京將企業工資指導線下線確定為3.5%,即企業在當年經濟效益有所下降或經營虧損時,該企業的工資水平可比去年增長3.5%。業內專家表示,這是北京首次將最低工資標準提高3.5%,主要原因是受CPI持續上漲的影響。
在往年的企業工資指導線方案中,市勞動保障局都將企業工資指導線的下線定為零增長或負增長,同時要求,當年企業支付正常勞動職工工資不能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但今年,經營虧損、職工工資發放出現困難的企業,經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可以安排本企業工資零增長或負增長,支付提供正常勞動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即730元/月)外,當年經濟效益有所下降的企業,還可以按照最低增長3.5%的標準安排職工工資。“這給了企業又一個安排最低工資的選擇途徑。”專家分析指出,企業可根據自身的經營狀況安排職工工資。
職工工資最高上漲16.5%
北京2008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由3條線構成:基準線、上線(又稱為預警線)和下線。今年,市勞動局根據北京市經濟發展預測和國家在收入分配方面的有關政策,通過測算,提出的企業工資指導線基準線為11.5%,較上一年度增長2%,這是針對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增長的企業提出的;而在2006年、2007年效益增長較快的企業,其職工工資最高上漲為16.5%,也比上一年度增長2%。
此外,市勞動保障局明確提出,企業漲工資時應向提高工資水平偏低的生產一線及技術工人傾斜。生產一線及技術工人崗位人員平均工資水平不增長的企業,經營者工資不得增長。
欲突破增長上線須向國資委報批
市勞動保障局建議,全市要對不同經濟類型企業采取分類調控與指導。其中,北京市屬壟斷行業的企業及國家財政補貼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一般不得突破基準線;北京市屬競爭性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及已不享受國家政策性補貼的城市公用事業(2302.074,-189.70,-7.61%,吧)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的增長一般不得突破上線(預警線)。
工資增長欲突破上線企業須符合4項基本條件,并按隸屬關系,分別由北京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企業上級主管部門審批。這4項基本條件包括:上年職工平均工資均低于全市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60%;2008年預計企業經濟效益將實現顯著增長;企業人工成本狀況(3項比重指標,即增加值、銷售收入和成本總額),勞動生產率指標處于同行業較好水平;完成當年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指標。
同時,對近兩年職工平均工資增長過快的企業,市勞動保障局將會同市有關部門加大監督管理力度,列為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監督檢查的重點。
不同企業實行工資分類調控
■生產發展正常、經濟效益增長的各種經濟類型企業:
上年平均工資為本市上年職工平均工資兩倍以上的企業,工資增長幅度應當低于基準線;上年平均工資低于全市職工平均工資水平60%的企業,工資增長可以高于基準線,但增長后平均工資不得高于上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上年平均工資低于全市職工平均工資水平40%的企業,工資增長必須達到或超過3.5%,但增長后平均工資不得高于上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
■經營虧損、職工工資發放出現困難的企業:
經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可安排本企業工資零增長或負增長,但支付提供正常勞動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